在台灣,每10個新生兒中就
有一個早產兒,每位早產兒的父母都希望嬰兒能夠健康的長大,不希望在長大後發生任何後遺症。不過,無論在開發中或已開發國家,早產兒視網膜病變都是造成孩
童視力喪失的頭號原因之一。根據台大醫療團隊的追蹤研究發現,早產兒日後發生屈調異常(近視、遠視、散光)的情況會較嚴重。
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 發生與新生兒出生週數、體重、氧氣供給以及體內的一些生長激素相關,目前的篩檢準則包括所有出生週數小於30週或體重小於1500公克的早產兒,都要在 31週或出生4週後接受散瞳網膜眼底鏡檢查。目前可以用冷凍、雷射以及抗新生血管因子等治療方式,來治療早產兒的視網膜病變,然而即使在視網膜病變緩解 後,早產兒家長仍需密切注意小朋友的視力發育。
根據台大醫院醫療團隊追蹤108位早產兒,在達學齡時(7至9歲)做詳細的視力檢查,並 以超音波檢驗眼球各部份構造與同齡層的學童比較發現,早產兒學童與一般學童在近視、遠視、散光的比例分別是48%:29%、23%:15%、 73%:41%,早產兒學童屈調異常比例都比一般學童高。同時也發現早產兒的遠視成因多來自眼軸較短,而近視的成因多源於較淺的前房深度與水晶體厚度較 厚,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病史與高度近視和散光相關,越嚴重的早產兒視網膜病變,日後發生屈調異常的情況就越嚴重;目前台大醫院也在進行早產兒視網膜病變藥 物治療的研究,希望能了解藥物治療對病童長期視覺發育的影響。
兒童視力篩檢的觀念已經廣為大眾所知,3歲左右要接受視力篩檢。臺大醫院 的研究發現早產兒無論在屈調異常、斜、弱視的比例上都比一般兒童高,應該將視力檢查的時間提早,建議在視網膜追蹤或治療告一段落後,無論有無視網膜病變的 病史,早產兒要在矯正年齡4個月、1歲時,請眼科醫師診察是否有斜弱視,2歲時做散瞳的屈調檢查,及早發現問題,以免錯過治療的黃金期。
台大醫院這一項研究成果已發表在美國著名的期刊「眼科及視覺光學研究雜誌」(Investigative Ophthalmology and Visual Science)。
出處:【中時健康 黃曼瑩/台北報導】2011.05.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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